首 页 → 祭奠英烈

马军

作者:    时间:2019-03-22

马军,男,回族,初中文化程度,共青团员,19894月出生,甘肃人,生前系新疆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乡阿克塔木村村民。

2007年1 24日凌晨5时左右,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附近的清真风味餐厅发生一起纵火案,餐厅员工马军在制止犯罪嫌疑人纵火时被大火烧成重伤,因抢救无效,英勇牺牲。马军同志在餐厅受到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毫不畏缩,勇敢搏斗,不怕牺牲,用自己年轻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壮烈的见义勇为的英雄赞歌。

英雄走后,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马军同志“乌鲁木齐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哈巴河县委书记刘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献成、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宋俊峰等领导同志多次慰问马军家人,并为他们送去20000多元的慰问金。

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马军同志“自治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