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03-22
任利民,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江苏人,生前系新疆新源县兴房物业管理公司保安。
2006年6月4日,凌晨四时左右,正是人们熟睡的时间,在市场西侧入口处,犯罪嫌疑人黑某潜入市场内进行盗窃,被任利民发现。为保护他人财产安全,他奋不顾身冲上去与歹徒进行了搏斗。黑暗中,歹徒的匕首一次次向任利民刺来。但他毫不畏惧,忍着巨大的伤痛继续与歹徒搏斗,终因失血过多倒下了,殷红的鲜血浸透了他的全身。歹徒得到了法律的严惩,英雄却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
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任利民同志“自治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